醫囑怎么可能不重要呢?
馮茂林辯解:“這......我知道,但我也不是醫生,沒想到后果會那么嚴重。”
“那你對i
-2這種止痛藥的后遺癥都了解嗎?我聽說,這藥是你通過特殊渠道弄回來的?”
這個藥,本來就是禁藥,沒有經過臨床的,通不過審核,國內根本就不允許進口。
他們通過特殊渠道購買禁藥,本來就是犯法的。
而且,對病人身體傷害極大。
如果是馮茂林私自購買,都可以合理懷疑他是謀殺了。
可偏偏他們簽署的協議里表示,楚青瑛是自愿服用這種止痛藥。
這樣一來,馮茂林身上的責任大大減輕,就算違法,他也只是接受處罰。
罰款,對于馮茂林來說真的不算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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