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现场维护不良,再加上微物证据保存不易,田春达决定争取时间,彻夜勘查。他和重案一组的刑警打着强光手电仔细搜查。田春达蹲下来在杂草丛生的地面上勘查尸体时,发现虽然尸体焦黑,手脚却可以看出绑住的痕迹。身上的t恤衫被拉上去罩住脸部,胸部裸露,上身和脸部均被烧毁,祼露的下体和双手也被烧焦。
田春达蹲在烧焦的草丛旁搜索时,发现草丛中有一支仍未烧完的火柴棒,他便用镊子小心翼翼地拾起,放入收集物证的塑料袋里,准备带回公安局鉴定室化验鉴定。
他对警察们说“既然火是用火柴点燃的,可能会有火柴盒,大家在四周搜索,寻找火柴盒之类的可疑物证。”
果然,在距离尸体十五公尺处找到了一个用纸板折叠起来的火柴盒。
田春达压低身子闻了闻烧焦草丛的气味,再用现场检测剂测试了一下焦灰结果,说“罪犯用的是无铅汽油。”他又说“从女人脸上留下的烧焦物来看,凶手在她时将她的t恤拉起,罩住她的眼睛,不让女人看到他的脸。这名强奸杀人犯很可能认识这个女人,有可能是她的邻居一类。罪犯认识的人,都不愿意面对,所以把她的脸遮盖。”
组员们都点了点头。
田春达发现死者的双手和双脚都是被鞋带绑住,便将烧焦的鞋带装进物证袋,准备带回鉴定室作进一步的检验。
田春达又检查尸体,说“死者被刺了四刀,从伤势及伤口的长宽来研判,凶器是小型、可放入口袋内的单刃小刀。”
经过大半夜的现场勘查,收集到不少物证,派出所长问“是不是可以将尸体移走?”
田春达回答说“检查还没结束,还要从死者的下体收集男精证据。”
派出所的警察都不相信,他们认为死者下体已被烧焦,男精证据都已被烧毁。田春达说“不一定。”果然他用棉棒从死者烧焦的下体收集到一些液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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